教育法律法规 · 单选题 · 第 29 题
教师资格证 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 · 第 29 题
某镇居民王某认为女儿小燕读完小学即可帮家里照看店铺,拒绝送其升入初中。镇政府多次劝返无效。根据义务教育法,正确的处理是:
- A由学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家长赔偿教育损失
- B由公安机关对家长立即实施拘留,强制其履行义务
- C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D政府只能口头劝导,无权采取任何法定处理措施
答案
C C.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解析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学校不是直接提起此类民事诉讼的主体,公安机关立即拘留也缺乏法律依据,政府并非只能劝导而无权处理。